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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987号
  • 发布时间:2026年01月15日    信息来源:农业农村部官网    浏览量:20615


根据《兽药管理条例》和《兽药注册办法》规定,经审查,批准重组绒促性素(固体)等3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,核发《新兽药注册证书》,发布产品质量标准、工艺规程、说明书和标签,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
批准犬细小病毒荧光微球抗体检测试纸条注册,发布产品质量标准、工艺规程、说明书和标签,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
禽流感(H5亚型)二价DNA疫苗(pH5-Re15株+pH5-Re16株)等2种兽药产品,已通过农业农村部组织的生产毒种变更备案审查,发布有关疫苗产品的质量标准、工艺规程、说明书和标签,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
特此公告。

 

附件:1.新兽药注册目录

2.兽药备案审查目录

3.质量标准

4.工艺规程

5.说明书和标签

 

 

 

农业农村部

2026年1月8日


附件1

新兽药注册目录

附件2

兽药备案审查目录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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